《社会契约论》是18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法国伟大的思想家――让•雅克•卢梭的代表作。是一部博大精深的著作,他从人的本性出发,对个人、社会、政府的权利,政府的形成、运作和一系列制度,国家的形成、兴盛和衰亡等问题做了精辟的分析,是一本值得我们去研究的经典巨著。
一、卢梭生平 卢梭于1712年出生于日内瓦,一出生就与贫困和磨难结下了不解之缘。他12岁在法院学习被书记官辱骂并赶出事务所;14岁学雕刻因不堪师父的惩罚和折磨弃职逃走;16岁离开日内瓦开始了他13年的流浪生活;17岁得到华伦夫人的资助去都灵当过仆役,以后又去巴黎谋生。在巴黎,他见到遍地垃圾的小路、丑陋污秽的房舍,一片肮脏和贫穷的景象,加深了他对不幸的人民遭受痛苦的同情和对压迫他们的人所抱的不可遏止的痛恨。32岁时卢梭担任法国驻威尼斯大使的秘书,又因与大使意见不和辞职回巴黎。1763年,卢梭的《爱弥儿》出版,轰动了整个法国和西欧。但是,法院下了通缉令,下令焚烧这部触怒了封建统治阶级的作品,并要逮捕卢梭且扬言要烧死他。此后,他四面楚歌,流亡多个国家。官方的迫害和严重的疾病导致他脾气暴躁和高度神经质。直到1770年法国当局宣布赦免他以后,他才回到巴黎,在一间可怜的小房屋定居下来。八年后,67岁的卢梭结束了他悲惨而战斗的一生。
二、卢梭时代的社会背景 。一切伟大的思想都是适应时代的需要而产生的。卢梭的时代是一个极端的、封建专制主义发展到了最高峰并开始转向没落的时代。在政治上,法国专制君主总揽国家一切大权,实行个人独裁统治;在思想上,法国专制君主从精神上束缚和奴役人民,鼓吹蒙昧主义,仇视真理,鄙视知识,摧残文化,禁止一切进步思想的传播;不公平和腐败的税制迫使当时贫困的农民奋起反抗,并成为反封建斗争的主力军。革命前的法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封建势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矛盾。18世纪法国是封建专制社会处于危机四伏、摇摇欲坠的政治大动荡的时代。卢梭的政治法律思想正是适应法国大革命前夕阶级矛盾异常尖锐,一切都面临变革的需要而诞生的。时代需要像卢梭这样的思想来揭露专制社会的虚伪,来作为变革的指针。
三、关于《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又名《政治权利的原理》,由四卷四十八章构成。 第一卷所探讨的是人类怎样由自然状态过渡到政治状态的,以及公约的根本条件。这一卷是全书的精华所在,接下去的各卷都可以说是将该卷中所确立的论点予以发挥和推论。第二卷基本内容是主权因社会契约而得以成立,并对主权概念加以更严密、更精确地规定,同时也讨论了主权功能的立法问题。因此,主权和立法论可以说是该卷的课题。第三卷讨论的是政体,即政府的形式。政府的成立不是基于契约,这是从第一卷的主张引申的必然结果。政府只不过是接受人民的委托行使行政权而已,所以政府的功能在于执行法律及维持政治的、社会的自由,只是人民和主权体之间的中介。第四卷在继续讨论政治的同时,进一步阐明了卢梭理论中巩固国家体制的方法。在“公意是不可破坏”的前提下,卢梭分别论述了投票、选举、罗马人民大会、保民官制、独裁制、监察官制和公民宗教等在国家治理中的各项制度及运作。 什么是社会契约论呢?卢梭明确提出了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怎样找到某种形式的结合,使这种结合能够动用全部成员的集体力量来保护其结合者的人身利益;而且在这种结合下,每个人在和别人结合的时候并不是使自己服从于其他的人,而仅仅是服从于他自己,并且仍然像从前一样自由”。社会契约论可以表述为下面的话:“我们每个人都把自身及所有的力量一起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下,而且作为一个整体,我们把每个成员接纳为全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可以说,每个结合者自身及其所有的权利全部转让给整个共同体,每个人把自己交给全体,这种转让是无条件的,因为每个人的目的是在这种自己的力量和自由同别人的结合中实现自我保存,于是,他们也不必再去要求什么权利,否则权利的保存和裁决者的缺乏会使这种结合变成暴政或者解体。在这一交易中每个人实际上重新获得了他所失去的所有东西的等价物,从而获得了更大的力量来保护他的所有。社会契约中的结合行为创造了一个人为的集合体,代替了作为订约的单独的个人,这个团体是由在机会中投票的那些数量的成员组成的,而且结合体基于缔约行为获得了它的统一性,它的公共的我,它的生命和意志。这一由所有人结合而形成的公共人格,以前被称作城邦(thecity),现在则被称作共和国(therepublic)或者政治体(thebodypolitic)。当它扮演一个被动不为的角色时,人们叫它国家(thestate),而当它扮演一个主动作为的角色时,又叫它主权者(thesovereign)。当它和它的同类之物作比较时,把它叫作政权(apower)。这一结合体当中的结合者则被集体地称作人民(people),而且这些人分享主权权威的时候,他们称自己为公民(citizens),而当他们把自己置于国家法律之下的时候,就称作臣民(subjects)。然而这些词经常会被混淆,彼此错误地混用。最重要的事情是当它们在其精确意义上被使用的时候,我们能知道如何去区别,当然这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和理解。
四、《社会契约论》在世界法学发展史上的地位和影响社会契约理论不仅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家在政治及法律上获得正当化的基础,同时亦为资产阶级国家以平等、自由为核心理念的法律制度得以确立并发达的先导。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不了解西方的社会契约理论,将对我们透彻理解西方的法学理论构成无法克服的障碍。直到现在,西方法学界仍有众多的学者在阐释和完善这一理论。 处在革命时代的各国资产阶级都曾把《社会契约论》这本书当做福音,并在革命胜利后参照其理论确立本国的政治、法律制度。社会契约论是西方17、18世纪资产阶级用以反对封建“君权神授”的理论、争取平等自由的政治地位的思想武器,在此前提下,西方资本主义及其各项对应的制度才得以充分发展。歌德给卢梭的评价恰如其分:伏尔泰结束了一个时代,而卢梭则开始了一个时代。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