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童年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外公外婆家度过的,他得到了舅舅、舅母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结下了深厚的感情,与表兄文运昌更是情同手足,交往最为密切。
要知道,毛泽东的少年时代,正是经过文运昌的介绍和帮助,才使父亲同意他进入湘乡东山高等小学堂读书;也正是文运昌借给他《新民丛报》《盛世危言》等新书刊,令他大开眼界,思想得以启蒙。
新中国成立后,文运昌致信毛泽东,要求为其介绍工作。毛泽东给另一位表兄文南松回信说:“运昌兄的工作,不宜由我推荐,宜由他自己在人民中有所表现,取得信任,便有机会参加工作。”
还有一次,文运昌致信毛泽东,要求为外婆家的十五位亲戚解决求职、求学的问题。这十五个人,年龄在十二岁到十八岁之间,都有一定的文化,身体健康,并没有提出要官要权的非分之想,只是想谋得一条生路,不算太过分。但当这封信送到毛泽东手里时,他只是在信笺的页眉上批示了一行字:“许多人介绍工作,不能办,人们会说话的。”
——“人们会说话的。”不要小看这简简单单的六个字,体现的却是人民领袖对人民话语权的敬畏与尊重。
“得人心者,得天下。”毛泽东为什么如此在乎“人们会说话的”?首先是因为他在乎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人的信仰和投身中国革命的理想;其次是因为他在乎作为执政党的领袖他要兑现他对民族、国家和人民的承诺。
权,要为民所用;利,要为民所谋。没有私心杂念的毛泽东以他的大爱和无私,替代了那种基于血缘和亲情、乡情、友情的“小爱”与“自私”,他把对家乡对亲友的真爱,化作一种对整个国家全体人民和法律制度的敬畏,慎思、慎言、慎行、慎独,让人民赋予他的所有权力,在人民监督的阳光下运行。我们不妨晒一晒毛泽东的两封信,从中可清晰地看到毛泽东在韶山来信问题上的处理方式、方法和态度。
——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毛泽东致信湘乡县石城乡党支部和乡政府,明确表示了他对外婆家亲戚的态度。他说:
“我的亲戚唐家圫文家,过去几年常有人来北京看我。回去之后,有些人骄傲起来,不大服政府管,这是不对的。文家任何人,都要同乡里众人一样,服从党与政府的领导,勤耕守法,不应特殊。请你们不要因为文家是我的亲戚,觉得不好放手管理。我的态度是:第一,因为他们是劳动人民,又是我的亲戚,我是爱他们的。第二,因为我爱他们,我就希望他们进步,勤耕守法,参加互助合作组织,完全和众人一样,不能有任何特殊。如有落后行为,应受批评,不应因为他们是我的亲戚就不批评他们的缺点错误……我相信,只要我和你们都采取正确的态度,只要他们不固执成见,他们的缺点错误是可以改正,并会进步的。”
——一九五〇年九月二十日,毛泽东致信时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黄克诚、省人民政府主席王首道和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三书记邓子恢,说:
“据说长沙地委和湘潭县委现正在进行在我的家乡为我建筑一所房屋,并修一条公路通我的家乡。如果属实,请令他们立即停止,一概不要修建,以免在人民中引起不良影响。是为至要。”
从公开的文献来看,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四日至一九五八年九月十日的十年间,毛泽东共计给韶山的九十三位亲友写过八十七封回信。每每回复韶山来信,日理万机的毛泽东大都是集中在某一天完成。
譬如,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他给表兄文南松、塾师毛宇居、堂弟毛泽荣等四人写了回信;一九五〇年五月十二日,他就给弟媳周文楠、邻居毛爱桂等七人写了回信。
毛泽东的回信,长则一二百字,短则只有一行十来个字。他坦诚地向家乡亲友一再声明:“我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的主席,不是韶山毛家的主席,家乡亲友要勤耕守法,好自为之。”凡会见来北京的亲友,他总要强调他的三条原则:“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
在毛泽东的乡情世界里,他始终在公权与私利、亲友利益与人民利益的问题上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毛泽东重视每一封韶山来信,更重视“人们会说话的”。他深知“打江山容易坐江山难”,深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法治时代靠法律约束人们的行为,但总有人盯着法律的空子谋自己的私利。
“人们会说话的。”毛泽东一句朴实的批语,不仅赢得了家乡亲友的理解,也给今天的执政者们许多启示——要敬畏人民的心声,谨慎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牢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否则,人民会说话的!
(本人内容摘选自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家风》)